公告编号:2022-094
证券代码:400128 证券简称:罗顿 5 主办券商:浙商证券
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 |
一、召开会议基本情况
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 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,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(www.neeq.com.cn)披露的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(提供网络投票)》,公告编号:2022-091。
二、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
(一)提案程序
2022 年 11 月 4 日,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3%以上股份的股东艾许东、李玉新、 胡大伟、国以民书面提交的《关于提请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议案的函》,提请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 临时提案。 (二)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
1、《关于罢免独立董事李正全的议案》,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: 在罗顿发展退市过程中,独立董事李正全未尽到独立董事的职责,为保障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,现提请罢免李正全罗顿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。 2、《关于提名刘凝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》,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: 为了更好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, 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,我们提名刘凝先生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。刘凝简历如下: 刘凝,律师,1986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现为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, 北京电视台《法治进行时》栏目法律顾问。刘凝律师从事律师工作 20 余年,其间承办 了大量复杂、疑难案件和涉外经济法律业务,为四十余家股份公司的首次上市发行和融 资并购提供过法律服务,同时担任过六十多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是业界 知名的杰出律师。在办理专业法律业务的同时,刘凝律师也经办了许多法律援助案件, 其中包括邪教分子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等震惊中外的重大案件。在业务活动中,刘凝律师 一直坚持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的执业原则,坚持大局为重,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 受到*和*以及当事人的广泛好评。 刘凝律师现为北京市*协委员、*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;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、 公益法学研究会会长。还担任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、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特约 监督员等社会职务。基于刘凝律师的突出贡献,他先后被评为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 进个人、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模范、全国司法行*系统劳动模范、全国优秀律师 ; 并荣获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奖、北京市“优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”荣誉称号、 北京市*法系统优秀人才奖、北京奥运培训工作先进个人、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 30 周年律师“公益之星”;还先后荣立一等功、二等功各一次。 |
(三)审查意见说明
经审核,董事会认为股东艾许东、李玉新、胡大伟、国以民符合提案人资格,提案 时间及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临时提案《关于罢免独立董事 李正全的议案》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,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,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股东艾许东、李玉新、胡大伟、国以民提出的临时提案《关于罢免独立董事 李正全的议案》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
根据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》等相关制度规定,公司 董事会设 3 名独立董事,其中必须包含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,来担任董事会下设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。公司现有的 3 名独立董事中,李正全先生、方瑾女士均非会计专业 人士,贾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,由于贾勇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,公司 股东大会需补充选举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。《关于提名刘凝先生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议案》提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非会计专业人士,目前公司无空缺非会计专 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席位,提名事项不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,因此公司董事会无法将《关 于提名刘凝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》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。
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临时提案的核查结果向提案人进行了回复。
三、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,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、《罗 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》事项不 变。
四、调整后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
(一)审议《关于选举沈林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
(二)审议《关于选举郭静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》
(三)审议《关于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》
(四)审议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》
(五)审议《关于修订、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》
(六)审议《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(修订稿)的议案》
(七)审议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》
(八)审议《关于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》(临时提案)
(九)审议《关于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作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服务商,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》(临时提案)
(十)审议《关于罢免独立董事李正全的议案》(临时提案)
注:议案三和议案九内容均为聘任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,请各位股东选 择其中一项议案投“同意票”,如出现两个议案均为“同意票”,该投票作废。
五、备查文件目录
股东艾许东、李玉新、胡大伟、国以民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。 |
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2 年 11 月 8 日
附件 1:授权委托书
授权委托书
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:
兹委托 先生(女士)代表本单位(或本人)出席 2022 年 11 月 17 日
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并代为行使表决权。
委托人持普通股数:
委托人持优先股数:
委托人股东帐户号:
说明:议案 3 和议案 9 内容均为聘任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,请各位股东选择其
中一项议案投“同意票”,如出现两个议案均为“同意票”,该投票作废。
序号 |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| 同意 | 反对 | 弃权 |
1 | 关于选举沈林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| |||
2 | 关于选举郭静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| |||
3 | 关于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| |||
4 |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| |||
5 | 关于修订、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| |||
6 | 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(修订稿)的议案 | |||
7 |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| |||
8 | 关于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重新 审计的议案(临时提案) | |||
9 | 关于聘请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 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服务商,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(临时提案) | |||
10 | 关于罢免独立董事李正全的议案(临时提案) |
委托人签名(盖章): 受托人签名:
委托人身份证号: 受托人身份证号:
委托日期: 年 月 日
备注: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“同意”、“反对”或“弃权”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“√”,
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,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。